在“春季行动”中,国家旅游局积极推动健全“1+3”综合治理机制,各地以“春季行动”为契机,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夯实“1+3”治理模式。西双版纳在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成立旅游警察大队、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和旅游巡回法庭;丽江在15个主要旅游乡镇成立涉旅司法调解中心;西安市在旅游重要区县成立警察大队,临潼区成立由旅游质监、交通运管、公安组成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队伍;内蒙古鄂尔多斯成立旅游警察支队;杭州、哈尔滨、牡丹江、宣城、锦州、湛江纷纷成立旅游巡回法庭。
据悉,“春季行动”把丽江、西双版纳作为重点进行整顿,推动丽江等地出台从严从速整治的一揽子措施。3月27日,云南省发布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推出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其中,包括取消旅游定点购物、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全面禁止“不合理低价游”等“史上最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