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规箭在弦上 沪指失守3000点
银行理财产品拟不得投资股市
2014年12月以来搁置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规征求意见有望于近日重启。昨日,记者从部分商业银行了解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银行,新版本调整较多,且更为严厉,包括对银行理财实现分类管理和禁止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用自有资金购买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文/广州日报记者 林晓丽(署名除外)
本报记者从部分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银行,《征求意见稿》实行对银行理财业务分类管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可以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其中,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商业银行首次开展理财业务3年内的,应当从事基础类理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