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为,胡某某和王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合两人的犯罪情节、犯罪数额、悔罪表现、赔偿情况等,法院决定对胡某某予以从轻处罚,对王某某予以减轻处罚。最后,两人均被判缓刑,分别被处罚金30万元和20万元。
P2P平台纠纷大幅增长
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新型的网络融资方式,将小额资金聚集与大额资金需求连接起来,日渐获得民众的关注,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P2P网络借贷平台呈现较高的法律风险,部分平台涉嫌违规从事金融业务、违法担保等行为,甚至有不法网站以网络借贷等金融创新的外衣掩盖其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犯罪行为,已经越来越多。
记者昨日从宝安法院了解到,2015~2016年,该院受理涉P2P平台纠纷民事案件16件和刑事犯罪案件35件,其中2015年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各4件,2016年民事案件12件和刑事案件31件,呈大幅增长的趋势。这些案件涉案总额已超过10亿元。
法官告诉记者,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任何机构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不能从事银行金融机构业务,但部分P2P平台除了提供关于网络贷款媒介服务以外,还非法直接从事吸收民间资金、高息放贷等金融业务,严重扰乱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