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院长强调,广西法院要与军事法院密切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黄克院长会见广西军区及南部战区、南宁军事法院有关负责人
5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会见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敖水平、南部战区军事法院院长李实平、南宁军事法院院长苏学军一行。黄克强调,要进一步密切广西法院与军事法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健全涉军工作机制,通过加大依法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力度、提高涉军维权工作水平、加强法治宣传等措施,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李实平介绍了战区调整后南部战区军事法院的基本情况。据了解,我国重新划设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中部等五大战区后,各战区军事法院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分别设有三级军事法院。其中,南部战区军事法院管辖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等6个军事法院,省会城市都成立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