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而在此之前,全国不少地区都提出了类似的休假概念。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能否照拂好老人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平和发达程度。“常回家看看”入法、出台“孝老假”,是对建设助推尊老、敬老社会的积极努力,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
保障员工休假权与企业发展利益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在员工合法带薪休假仍未得到全面落实的情况下,期待所有企业给需要孝敬老人的员工放假显然不太现实。对此,需要加强配套措施推进,制定可执行的奖惩措施,为企业给予适当补偿,引导企业转变思想。
当然,敬老爱老说到底是每个人的事情,最终需要每个人身体力行。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孝敬老人不光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体现着每个人的教养。尤其是当自己有了孩子之后,如何对待老人也是为下一代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