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工作能不能落实到位,落实责任是关键。”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扩展督察广度 和深度,既要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要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推动落实。中央深改组会议此前已经明确,改革牵头部门是落实中央部署具体改革任务的责任 主体,部门主要领导对改革统筹协调、方案质量、利益调整、督促落实有直接责任;地方党委对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抓督察 问效,重在抓好部门和地方两个责任主体,把改革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以责促行、以责问效,要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 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要盯责任主体,抓“关键少数”,对于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追究责任;要督促抓改革的责任主体,加强改革自 查,定期跟踪并报告改革落实情况,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
“名必有实,事必有功。”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努力使各项改革落地生 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一项光荣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上来,用好督察这一抓落 实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出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中的作用,搞好督察工作统筹,形成合力,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 任务不落空,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