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加强收购企业对被收购业务的信息披露的建议
被收购企业的业绩承诺随着上市公司商誉增长而相应增多,承诺主体能否如约兑现业绩补偿承诺存在不确定性,极大影响着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我会在并购重组日常监管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充分揭示风险。若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低于或高于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20%以上的,应当从收入、成本、费用、税负等相关方面说明造成差异的原因。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承诺失信行为。
三、关于加强对商誉减值测试监管的建议
大额商誉减值将直接吞噬企业经营利润,拖累上市公司发展。对此,我会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并要求中介机构对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进行专项核查。
四、关于“利用大数据技术,向投资者、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提供分析商誉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技术性数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