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份调研显示,33.1%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1000元,15.9%的网络主播月收入1000~2000元,18.0%的网络主播月收入2000~5000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0元~1万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万元以上。这些收入低于5000的基本上都属于第三类。
杨志泰透露,经纪公司一般很少会和这些主播签雇佣合同,一家经纪公司往往会和五六百个主播有合作,如果都签雇佣合同的话,光社保这一块的成本就会达到很高的数额。“另外说实话,主播们多数也不愿意这样做,因为有雇佣关系的话将意味着要通过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现在他们与公司之间只有合作关系,对个人来说受到的约束和监管比较小,赚多赚少都是自己的,不交税的也很常见,这也是现在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
另外,不少直播平台本身资质也不正规,更别提会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圈一波钱就跑的事儿也不少,就在今年2月份,据媒体报道,曾估值5亿的光圈直播倒闭,还欠下300万元左右的员工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