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中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非中山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对在中山辖区内没有住房的祖籍中山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家庭,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关键词:信贷
买首套房 首付不低于30%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中山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非中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排查房地产非法金融风险。“从严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金融业务、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非法金融业务、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开展‘垫资’、‘首期贷’、‘赎楼贷’、‘尾款贷款’性质业务以及违规众筹炒楼等不良行为,进一步降低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