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织纹螺抽检含河鲀毒素可致死 不要食用
中国新闻网 2014-10-27 16:35
一、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二、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
三、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中新网健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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