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动能培育带动就业,保护和改造提升能带动就业的传统动能,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大力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通过创造多样化需求带动就业,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中促进就业。
二是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劳动者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劳动者参与创业的政策环境,畅通创业创富通道。强化创业服务,打通“创业—创新—经济和就业增长点”培育链条,扩大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三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能力。坚持突出重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高度重视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青年群体、残疾人、退役运动员等特定群体就业工作,兜住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