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被视为东莞“限签令”的升级。2016年10月,东莞曾发布文件,规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超过备案价格,或者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比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5%的,将无法网签。限制网签是政府调控房价的行政手段,包括对网签价格作出规定、推迟网签时间、控制网签节奏等方式。
此外,针对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通知规定,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开发企业取得发改部门房价备案回执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住建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逾期将不予办理,开发企业需重新到发改部门申报房价备案。
“政府对备案价的加强,意在严防房价坐地起价过快上涨,而鼓励房价适当回落,是对降价开绿灯,对涨价开红灯的做法。”合富辉煌东莞发展研究部总监李兴旺分析道。
东莞中原市场策略研究中心总监车德锐表示,本次政策重点是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开发商在定价方面上调价格将会面临诸多限制。因为回顾2011年东莞也曾出过备案价格管理的政策,当年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全年实现了房价的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