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举”才能“目张”,“提纲”方可“挈领”。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一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有了坚实的“责任人”的“底子”。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希冀能够尽快妥善、稳妥、有效地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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