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1 时间界限: 我算新的还是旧的?
问:刚做了网签又或者是刚交订金的我,怎么办?
答:可以按照原政策实行。
新政规定:3月17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不过,请注意,如果在网签(备案)的同时,未办理首期款资金监管的,又或者虽然签订监管协议但是没有来得及查询征信的群体,会受限贷新政影响,从而需要提高首付比例。
焦点2
关于毁约:
我要毁约并退回定金,
可以吗?
问:在调控政策出台之前已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在没购房资格了,定金能退回来吗?
答:因限购后失去买房资格,要求解除合同,一般会支持。
律师答疑:一般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适用定金罚则的,不予支持;经审查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当事人利益失衡,损失方要求对方补偿其所受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