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协议真是酷到没朋友,秒杀了古今多少人。看现在的明星因为离婚斗得不可开交,厮杀得风度尽失,就知道今人未必如古人。
闲话少提,最近也是楼市毁约、纠纷高发的季节,原因当然是一竿子插进来的限购新政,作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第三者”,这个新政所带来的法律纠纷大概还需一两个月时间消化。
俗话虽然这样说,再不行咱们就法庭上见!但是那些律师哥哥姐姐,也是冒着没生意做的风险,真诚地奉劝各位正发生着各种纠纷、摩拳擦掌的街坊们,友好协商是上上策,诉讼仲裁应该是到不得已才做的事。
新政既出,有买家虽然买房不成有些难受,可能也觉得既然有法规撑腰,只要说声不买了,卖家就该乖乖退钱,还双手奉上利息。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里,律师想告诉你,这类事情实在看过太多,很多时候都是只因口舌之快导致的不必要麻烦,其实对谁也没好处。
不管买方还是卖方,应该都是憋着火的。只要没有违约,实际上就没有谁欠谁的。离婚的尚且还有自行协商,去民政局办手续各自安好。买卖房屋本来也是美事,更没必要真闹到对簿公堂。折腾到最后,无论谁输谁赢都会褪掉半层皮。